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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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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恒的曾祖父是个务实而有远见的秀才,早年原是江西人,苦读到了而立之年仍无寸进,干脆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从了商,一路到京城通门路落了籍贯置了宅子,到了林恒祖父这一辈,林家买下隔壁的两家宅院打通连成了一片。薛云晗前世心慕林恒,但是安阳长公主对皇后一系向来不咸不淡,是以倒从来没来过林府,这会儿看来林府的园子在京里拿出来也算的体面的。

    到了林媛媛的院子,两个姑娘坐在花架下的石桌旁聊了些衣裳首饰之类的闲话,林媛媛不动声色地打量起薛云晗来。

    大哥哥人物俊朗且少有才名,母亲是长公主,祖父是阁老,不管是论家世还是论品貌都是一等一的,说一句“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绝不是夸张,林媛媛每回出去交际都有许多姑娘明里暗里打听,胆大的甚至有拐着弯儿送东西的,但是她知道大哥哥虽然对谁都和风细雨,实则都是出于礼数,从来不曾对谁多看两眼。

    那天林恒喊林媛媛帮忙约个姑娘,林媛媛着实兴奋了一场,没想到……眼前的薛家三姑娘十岁的年纪配上在同年人中也算微胖的身材,好看是好看,但是那种跟年画娃娃似的好看,要说大哥哥有点什么想法,那是决计不可能啊。

    约莫过了一盏茶的时间,林恒果然过来了,林媛媛便自个儿寻了个由头进了屋子,反正这处的情形屋里一看就知,院子门口又有人守着,也闹不出什么闲话来。

    后头跟着的小厮双手抱了个竹编的小箩筐放到桌上,林恒揭开上面盖着的薄毯,朝薛云晗示意道:“给你的。”

    薛云晗听到若有若无的呼噜声,好奇地站起来一看,只见里面有只橘色的小奶猫儿,胖乎乎的小身子站在箩筐里,两只前爪交替踩着脚下铺着的软毯,还没问林恒这是何意,林恒就先说道:“毓珠那只雪奴猫儿上个月生了三只小猫,毓珠差了人送过来要我来养,那两只都找了妥当的人送出去了,剩下这只,不如你帮我养?”

    林恒面上是这么说,实则……三只猫儿送过来的时候,林恒只看了一眼就想到要把这一只送给薛云晗,两个一样是胖乎乎的团子,一样看人的时候睁着湿漉漉的圆眼……他看着眼前的小姑娘默然颔首,觉得自己眼光果然是极准的。

    薛云晗把手伸进去摸摸小橘猫的头,那猫儿挨着手便蹭个不停,还拿粉色的小舌头舔一舔,薛云晗心都化了,不由弯了眉眼:“好呀,那我一会儿可带回去了。”

    说着将小橘猫放在双手掌心捧出来,正在此时空中响起一串清丽洪亮的鸟鸣,紧接着一个灰影快速俯冲下来,定睛看去却是一只尺长大鸟直冲到石桌上才收拢翅膀,两只脚爪极力向前抻着几乎要贴到腹胸,从石桌这一头溜滑到那一头边缘处晃了几晃才勉强刹住了脚。

    薛云晗上辈子是跟宣和帝出去狩猎过的,知道这是捕猎高手雀鹰,眼前这一只大概伙食太好,肚子的毛快要擦到桌面,头胸之间已经分辨不出脖子……联想到刚刚一连串的动作,薛云晗沉默了一瞬,由衷道:“真是个灵活的胖子。”

    林恒捏起食指和大拇指吹了个指哨,那大鸟便慢悠悠踱步到林恒手边,林恒听到薛云晗的话温温然一笑,道:“别看元宝很胖,它聪明得很,是我养熟了的,一会儿你回去的时候叫它跟着去一趟,以后有事儿就可以让它传话了。”

    薛云晗没留意“以后有事儿”的话,却也觉得这方法极好,只是……林恒清高拔俗之人,竟然给爱宠起了个这么大俗大雅的名字,果然上辈子看错了吗?

    元宝不知薛云晗在嫌弃它的名字,看桌上有个毛茸茸的东西,颠儿颠儿地踱着步子过去,居高临下伸长肥脖子使劲儿盯着,两只绿豆大的眼眨也不眨。

    薛云晗啧啧两声,这鸟不仅胖,还傻……

    林恒送出了猫,又约好了联络方式,才说道:“这段时间我着人仔细查了一下梁凤君,这个人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薛云晗一听正事,立马神色一整,坐下来洗耳恭听。

    “梁凤君老家是安徽凤阳,他的母亲是个姓吴的寡妇,吴寡妇改嫁以后和后头的丈夫生了梁凤君,和先头丈夫生的女儿则是在族里吃百家饭长大的。”

    “吴寡妇运道不好,后头的丈夫嗜赌成性,在梁凤君五岁的时候因为欠钱被人打死了,之后梁凤君迫于生计进了戏班学唱戏,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姐姐——”林恒摸着元宝头上的羽毛,继续道:“他同母异父的姐姐早在十来岁就进宫当了宫女,多年来一直往宫外给吴寡妇母子送钱。”

    薛云晗心里本来就隐隐有点儿想法,此时觉得前世之死终于现出点蛛丝马迹,神色越发端肃起来,显出一种超越年龄的成熟,她的手在桌面下紧紧掐住衣袖的狐皮滚边儿,克制住情绪平静问道:“他姐姐叫什么?”

    “朱衣。”林恒若有所思地看薛云晗一眼,道:“梁凤君的姐姐叫朱衣,比他大八.九岁。”

    果然是她的掌事宫女朱衣,薛云晗从胸腔里长长吁出一口气,心情反而松了起来。三年前她刚重生时心中有不平有愤恨,然而这三年里心肠被夏氏一片慈母之情重新捂得温软,心中更多的是对于能再活一世的感恩,如今她查前世的死是给从前的自己一个交代,也是为了尚在宫中的父皇安危计。

    朱衣只是个一心想回老家的宫女,害死自个儿的主子对她无益,而且她没有能力把手伸到魏国公府,幕后必定另有其人,既然那天看来梁凤君和安庆长公主交情匪浅,会是安庆长公主吗?

    “梁凤君怎么到安庆长公主府里去的?”

    林恒一口气说了许多,端起茶润润嗓子:“梁凤君几年前就以武生扬名,他们这一行不论旦角还是生角总免不了一些不堪的场面,三年前鸣衣社给京里一户人家唱堂会,梁凤君不肯按人家的要求应酬,是安庆长公主替他解了围,之后就一直在公主府待到现在。”

    林恒说的含糊,薛云晗却可以想象当时的场面,在很多达官贵人的眼里戏子和妓子差别并不大,而且时人并不避讳男风……三年前恰是上辈子的死期,难道安庆长公主是因此通过梁凤君搭上朱衣的线,才谋害了身为五公主的她的?

    可是薛云晗想不出合理的动机。

    安庆长公主的生母只是个浣衣局的小宫女,到死看在女儿的面上才封了个贵人名分,先帝在时就不大在意这个女儿,先帝去世后这位姑母和父皇更是感情稀薄,可以说以安庆长公主的实力根本参与不了顶级的权利斗争,但要说是私仇就更说不通了,这位姑母向来只注重拿着公主的身份享乐,和上辈子的李静云可以说毫无交集,两人根本不可能结怨。

    薛云晗想一想,还得从梁凤君下手:“梁凤君和朱衣平时有联系吗?”

    林恒本是低头喝茶,闻言抬头看着薛云晗道:

    “朱衣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