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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你就这么一走了之吗?
“会是谁呢?居然这么大的手笔,哈哈,这真的是太看得起老子了。”
麦克顿时的大笑的起来,在想起那车在连环撞击后又是大火又是爆炸的,脸上满是兴奋。
“想也不用想了,这次肯定是鬼门的杰做,不要忘记了,在前不久,他们的老大可是吃了一次亏的。”
白宋用眼睛看了一眼麦克,对的智商是无限的鄙视。
“对,所以我们还是小心一点。”
鬼门,在十二年前起源于美国西部,在两年后,居然灭了美国的最大的帮派,然后再一夜之间崛起被黑道上的人所知道,从默默无闻到闻风丧胆,鬼门的老大被众人所知,但是见过真实面目的却只有死人,听到的都是流传在黑白两道的传说。
“少爷,我们现在去什么地方。”
“嗯,去热闹的地方。”
人多,目标就不好找了,而且他们也一定不会想到自己会堂而皇之的再经过了大战后立即的去市区。
“好。”
叶澜爵站在五十层高的楼上,手里拿着一杯红酒,手轻轻的摇曳着手中的红酒,如天使的面容在日光的照射下更是迷人,璀璨的黑色的瞳孔犹如镶嵌在白色水晶里面的黑色的宝石,洁白如上好的羊脂玉没有一丝瑕疵的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拿着酒杯,嘴角勾起,醉人的惊心动魄的美丽。
突然,拿出手机,挑挑眉,漫不经心的说:“有事?”
“他景雪璃可不是这么好对付的人,要是他这么好对付,好了,不必自责了,我也只是想给他一个警告而已,现在让暴露在那边的人回来吧。”
叶澜爵撇撇嘴,露出失望的神情,但是语气却是没有一丝的可惜。
“好了,多的话就不需要多说了,有什么事在另行通知,人还是继续追的。”
当初自己可是那么的狼狈啊,不找回场子自己心难安,面子上也过不去,虽然杀不了,但是却能为这人添添堵,何乐而不为。
林瑾从超市里出来,手里提着东西,另一个手里拿着自己的皮包,这次来的时间有点长,而且在这里她也是有房子的,但是过了很长的时间全落满了灰尘,所以另外的找地方住了,环境虽然不好,但是房租却是乐观的。
突然,一人上前快速的抢过林瑾手里的包,在过了两秒后才反应过来,林瑾就立即的追了上去,那人应该是这里的熟人而且噎死惯犯,那人跑的很快,但是林瑾却依然没有放弃,立刻的追了上去。
其实,里面只有一些钱,但是林瑾却在今天把一个耳钉,像天使翅膀半边的湛蓝色的耳钉放在钱包1;148471591054062里了,那东西是她母亲唯一留下的,所以不能丢失。
林瑾看着那人消失在了阴暗的巷子里,想也没想的,也立刻的跟进去,因为是链接的,林瑾并不担心找不到那人。
因为是晚上,只要是一点的声音却在这寂静的巷子里像是放大了数百陪的,听到了皮鞋落地的声音,林瑾焦急的脸上终于是带上了兴奋,立刻的冲了上去。
入目的却是白色的花朵,像是电影慢镜头,林瑾慢慢的移开了自己的脚,可是却还是晚了,还有着晶莹的透明的水珠的花朵落在林瑾的脚下了,美丽的花朵也因为林瑾而接吻了大地,着急的神情有过气氛有过懊恼,到了最后却化为了不好意思,呐呐的说:“黑色百合。”
虽然黑,但通过远处的灯光却还是可以看出这是什么花。
百合,而且是黑色的百合,一束的价格差不多是一千美金了,而现在自己脚下的黑色百合却不止十束了,对一个学生只出不进靠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度日的人来说这是一笔天价了,而且出的的还是这么的莫名其妙的,那个知道这半夜三更的还有人出现在这里了,而且手里还有着这么名贵的花朵了。
“既然你认识那就知道这价格了。”
林瑾撇撇嘴,翠绿如同初春的嫩芽的眼眸里闪过怀念,怎么不认识了,以前父亲还在的时候家里总是会买几束的,自己自然认识了。
“对不起。”
然后立刻的转身离去,可是却没有想到,脚步就离开了一步,她的手就被突然出现的拉住。
“真的是对不起了,我现在真的有事。”
林瑾着急的看着那人,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可是小偷却不会在原地,自己是一秒钟也耽误不起,可是这却是自己的错误。
“你弄坏了我的花就像这么的一走了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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