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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昏暗,山峰插云。
山下铁索桥两端分别站立两位剑客。
少年穿白衣,老人罩黑袍。
长风中白衣猎猎,一身说不尽的风流气度。
梦境戛然而止,少年无端抬起脸,愣愣望向四周,不顾抚平脑袋上几道酣睡压出的红痕,却只见学堂书声琅琅,同窗男女摇头晃脑背诵诗文。
窗棂外朗朗晴天,好像先生佩玉的水头一般摇曳。
“早课也就两个时辰,睡成这幅死猪相,云仲,你也是乙宅独一份了。”
名为云仲的少年伸个懒腰,斜睨一眼边上挤眉弄眼的精瘦同窗,撇撇嘴没反驳什么,只是默默把书本向自己这边拢了拢,腾了块不大不小的地方。
他其实想说,你自己不也像个瘦猴嘛。
但是想了想,又把这句话囫囵吞下肚子,闭目养神去了。
精瘦得像个猴儿似的同窗名叫李大快,想当初取名字还是他爷爷把自个关在屋里捣鼓了三天诌出来的,意为“大快人心”
,可李大快并未觉得大快人心,心里反而十分厌恶,总嘀咕着迟早改个响当当的大名。
见到云仲挪窝,李大快面露喜色,把桌上小玩意拾掇拾掇,一股脑铺到云仲腾出的空桌上。
这李大快虽说咬文嚼字的本事稀松平常,但手下的功夫真不赖。
不需一炷香功夫,会蹦哒的田鸡,至多可以飞一巴掌远的麻雀儿,只要他手里有一团河边坚韧的水草芦苇,便能利利索索编将出来。
交了这么个心灵手巧的好友,云仲在乙宅的身份地位跟着就比往常高出半头。
少年贪玩,对于李大快捣鼓的新奇物件相当感兴趣,不少同窗都用崭新毛笔同李大快交换过芦苇编的麻雀,活灵活现,宝贝似的护着,别人想看一眼都要矫情半晌。
别看李大快平常好说话,真与他做朋友算不得简单,心气不顺倔脾气发作,管你什么邻居叔婶的孩子,照样一句话噎得下不来台,这时想同他求个小玩意简直是痴人说梦。
学堂里镇得住他的除了先生,也就数云仲能勉强压住这个倔驴。
大家心里也有数,跟云仲交朋友,就等若与李大快交朋友,故而纷纷和云仲凑近乎。
至于云仲为何压得住李大快,大概是因为这两个懒货本就对脾气,所以颇为惺惺相惜。
放课时候,云仲手上多了一只精致的芦苇麻雀,用指头逗弄着麻雀,少年悠哉悠哉往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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