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太子挺着身怀六甲般的肚子入了席,做出一副愧疚的神情。
“真是对不起诸位弟弟了,愚兄忘了时辰出门晚了,驾着汗血宝马一路狂奔还是来迟了,我自己罚酒,罚酒!”
说着自己举起双耳琵琶壶往金樽中倒了满杯,乐呵呵地举起便饮。
这话听着是致歉,其实还不是炫耀他骑了汗血宝马?
呸,偷骑御马还这么嚣张!
这汗血宝马又不是父皇赏赐给你的,得意个什么劲?
恒王眼中闪过一丝不屑,闷闷地举起了酒杯。
他名为轩辕烨,母为付婕妤,在皇子中排行第二,只比太子小了一岁。
一向怯弱的齐王轩辕逸,勉强地露出附和的笑容,他年仅十六,在皇子中排行第六。
因生母王美人位分不高,他在皇子中也没什么存在感。
只有轩辕泽早就练就了宠辱不惊的心志,笑容温润如常,仿佛对太子的炫耀毫不在意。
“太子殿下身份贵重,就连北疆贡品汗血宝马都能随意骑用,可见圣心啊!”
太子门下的幕僚属下纷纷奉承起来。
这般露骨的话,也只能对太子这般爱听拍马的人说,换做其他人怕是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了。
譬如此刻坐在下首的恒王,他心中大骂这些人吃了蜜蜂屎,拍起马屁来,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忘了。
只怕太子放个屁,他们也要说是香的。
他一面憎恶这些拍马屁之人,一面嫉妒那个被围在当中被拍得舒服的太子,眼神不自觉地朝那匹健壮的汗血宝马溜去——
那马正被侍者牵往后院去喂食水,一鞭马尾黝黑发亮,向下淌着血一样猩红的汗水。
这就是,天子座驾,汗血宝马啊……
轩辕泽将他的神色尽收眼底,眼底露出一丝讥诮,又端起银樽来掩盖。
恒王资质平平,生母既无权势又无圣宠,他犯不着讨好这位太子二哥,却也不想得罪他。
他夹起一筷银丝熊掌来压压酒气,顺手又夹了一筷到轩辕逸碗中,“六弟尝尝这个,不如宫中的口味精致,但别有一番野意儿。”
轩辕逸面白体弱,倒像个士宦人家读书的公子,他微笑着点头,“谢谢三哥。”
他是诸位皇子中最没有存在感的,轩辕泽反倒更乐意和他亲近一些,只有在轩辕逸面前他才能找到一丝兄弟相处的感觉。
这感觉——
大概也是因为轩辕逸是最不可能登上储位的皇子吧。
那边厢恒王愤愤地饮尽了一杯酒,他很想找个借口离开,又不敢得罪太子,只能怏怏不乐地坐着。
要是此事那北疆进贡的汗血宝马出点事就好了!
他暗自想着,心底也知道不可能。
太子偷把汗血宝马骑出来,必会珍而重之地对待,怎么可能出什么事?
没想到寿宴到了一半,别苑后院的管事吓得屁滚尿流,跌跌撞撞地快步跑来。
被太子府兵拦下后,他吓得惊声大呼,“不好了!
太子殿下!”
宴中诸人都提起耳朵,细听这番动静——
“汗血宝马死了!”
------题外话------
暂时性控制字数,在书评里我提到了诸位皇子的历史原型,其实这个恒王就是历史上康熙朝大阿哥,哈哈。
师父让我去挖坟,我却挖出一条大蛇!转眼成了嫡福晋,夫君却根本不是人!不过还好,知道真相后的我,发现这大蛇夫君还不错。...
他包养她,她是他的契约情人。在合约到期时她不告而别并不再续约。再见时他惊愕这个靠他来养活的米虫竟然会是自己公司内的一名项目经理。而她却再次用辞职来对抗他那高高在上的鄙夷目光和从不明确的爱。直到有一天,她以一名大财团的接班掌门人出现在他面前跟他谈判的时候,他才恍然明白,原来她从来就不是一只丑小鸭,其实她不但很美丽,也很爱很爱他!...
万年前,一场仙魔大战,仙界崩毁,众仙纷纷入世。万年后,主角苏传,一件宝物,全家被灭,杀敌之子,狼狈逃离,终杀仇敌,报血仇,一举名震天。却未曾想自己竟是那传说中仙尊第九世,肩负着重建仙界,灭杀魔族,恢复规则大道的重任。...
爱他十年,给他睡三年,结果,他的新娘不是她。转身,她华丽而来,打乱了他的婚礼。从此,她妖艳化身。青青,你到底想怎么样!他箍住她,逼迫她至墙角。不怎么样,我们的恩怨已经两清了。她冷笑。可是后来的后来,他爱她入骨,逼迫她,囚禁她,捆绑她,只为了让她再次回到他的身边。再来一次吧。什么?与你共度春宵。...
末日降临百年,地球文明破碎,人类火种灭亡。那一日,大夏之风吹响,无尽虚空中无数恶魔丧尸,地狱犬,自深渊中迈步而出,冲向最后的聚集地最后关头,王辰侥幸回到末日降临前三年。倾尽华夏,举国之力,打造最强军队。提前进入修炼文明时代。待大夏之风,再度吹响!人类,早已人人如龙。百万虎狼师!亿万能源炮!剑指天穹!这个末世,似乎变得不再一样了。...
不管我们身在哪里,喜爱武侠的心应该有同样的频率。我们通过网络交流,一起追寻武侠天地里不老的梦想。我一直相信武侠是中国人最好的童话,在童话里我们可以实现成为英雄的愿望。这是一个讲述平凡之人成就不平凡之事的故事。人生如棋,更多的时候是身不由己的。但关键是你要努力,只有不断地拼争,最后才能成功。英雄的成长总是与美人纠缠,邪恶的力量永远在与正义抗衡。这一幅江湖龙争虎斗的画卷,波澜壮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