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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批马中,有一匹格外醒目,浑身黝黑,毛色亮得反光,浑然天成的骨架和肌肉线条都宣示着它的不凡,眼睛里似乎有着睥睨天下的骄傲。
它身上没有缰绳马鞍,显然不常载人。
黄雀一眼相中了它,过来伸手就想抚摸,黑马扭过脖子,打着响鼻,正面对着想要落在它脖颈处的手掌,好像不大高兴这个人将要对它做的动作。
孟和见状道:“别碰它,它是野马,凶得很!”
“野马?让我来驯服它。”
黄雀跃跃欲试。
“参将大人不可,伤势未愈,改天再试不防。”
副参将急忙劝阻道。
“好吧!”
黄雀道。
孟和继续道:“它是跟着我的小白来的,不是我们的马。
之前哥哥曾试图驯服它,只可惜厉害的紧,要不是小白在这,没人抓得住它。
我们也不想用小白来威胁它,时间久了,它才对我们没那么大敌意的。
它是草原上自由的生灵,就让他自由自在的不好吗?”
黄雀听了也不大在意,“随你吧,先安顿下来再说。”
阿古拉兄妹俩之所以这么迟,还是因为北狄王不准他们出使,他们不敢有大动作,只能一点一点的运送马匹等物资。
安顿好马匹,阿古拉、孟和、黄雀三人就在大帐内闭门不出了。
直到饭点,也是送饭进去,想是商讨出使相关细节问题,这不是四九和小金牙可以接触到的。
日落西山……
直到月挂树梢,三人散场出来,通知明天一早启程。
副参将在昨天也看到了将军给参将的回信,就一个大字“可!”
在外人看来,就是答复了参将的问候,可是副参将心里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次日晨准备出发,阿古拉从草原带来两个随从,邢安、凶神并四个大随兵丁,一行共一十二人,包括两个女孩子,均着男装,军营的人穿军服,其余人穿大随常服。
对外宣称,边关新近培育的马匹,送往繁城验看,官兵押送,马倌随行。
非大富大贵之家,少有懂得马匹的,毕竟平时都很少见到,一路上也就没引起什么围观。
其实,也不是说大随就没有马,只是此马非彼马。
大随常见的马匹是日常拉车拉货的马,腿细个高,实际骨架结构不合理,拉力差,耐力差,民用尚可,官用就暴露了缺点。
作战用的重武器,投石车、攻城锤等往往需要很大的拉力,长途行军需要较好的耐力,骑兵坐骑需要脚步灵活,这样的马儿,可不就是小地方找不出来一匹,繁城也只有富贵人家能有。
一路上都走官道,住驿站,倒是不大花钱,只是太无聊,小金牙要被憋疯了。
这天又到一处城池,已经逐渐远离大随边境,城大些,人多些,热闹些。
小金牙说什么也要逛逛再走,好歹打打牙祭,驿站对他们这些五大三粗品级不高的兵丁着实没什么好待遇,清汤寡水大通铺。
这里品级最高的算是邢安,也就九品芝麻大的官,使唤不动驿站衙役,他也不介意这些,只要马儿吃得好,他吃什么无所谓,对别人的马还真是痴心一片,这也怪不得邢安,毕竟好马稀有且昂贵。
阿古拉兄弟和两个草原汉子倒是觉得大随的食物很好吃,比草原种类丰富就不说了,吃饭的时候连汤也会喝掉,“这菜放了不少盐吧?滋味真足,汤水里还有不少盐呢,挺贵的,不能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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