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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德,在某些方面,和茉喜很相像,都有点铜皮铁骨的意思。
茉喜对于皮肉伤,从来都是满不在乎;陈文德的小腿被子弹钻了个窟窿,可是一瘸一拐地拄着根手杖,他也并未因此少走半步路。
伸手轻轻一拍茉喜的肩膀,他说了话:“宝贝儿,走,我带你去看场热闹!”
茉喜回头看向了他,“热闹?哪儿有热闹?大夏天的,我就看出了个热!”
陈文德低头对她招了招手,逗孩子似的笑道:“走,我给你出出气。”
茉喜莫名其妙地跟着陈文德出门上了汽车,走到半路才听明白,合着陈文德是要带她去看杀人。
她虽然自诩是个胆大包天的女豪杰,然而也绝没有看杀人的瘾,当即就想让汽车夫掉转车头,送自己回家。
可陈文德另有一番理论——自从在林中遇了偷袭之后,他一直有点灰头土脸。
当着茉喜的面处决刺客,对他来讲,是个重振威风的机会。
他要让茉喜知道自己的本领与手段,像一只焦虑的雄兽一般,他要在心仪的小小雌兽面前,血淋淋地生吞活剥几个敌人。
他还要让茉喜知道自己依旧是有权威有力量的,跟着自己,亏不了她。
大路口已经被士兵戒严了,铺子提前接了命令,有没有买卖都不许关门。
士兵之外站了不少百姓,房顶上也趴着许多半大孩子,全都在紧张肃穆地等着看杀人。
及至看到汽车开来了,汽车里又走下陈文德和茉喜了,观众们立时精神一振,无数双眼珠子一起转到了司令太太身上。
俘虏是十几名士兵模样的青年,因为全都受过了酷刑,所以气若游丝地跪在地上,全靠着一身五花大绑束缚了手脚。
陈文德拄着手杖,先是叉开双腿站稳了,随即向旁一伸右手。
一名副官立刻上前一步,毕恭毕敬地将一支手枪送到了他的手中。
把左手的手杖夹到腋下,陈文德望着前方一拉枪栓,将第一粒子弹上了膛。
然后重新握着手杖支撑了身体,他侧过脸,对着身边的茉喜一挤眼睛,是个中年顽童要闹恶作剧的神情。
然后转向正前方的一名俘虏,他像打靶子练枪似的,抿嘴含笑扣动了扳机。
在骤然而起的枪声中,茉喜猛地一震,强忍着没有惊叫逃跑。
一阵凉风吹过后脊梁,她能感觉自己满脑袋头发全竖了一下。
和陈文德相处得久了,她几乎忘了对方的真面目。
守着这样一个男人,永远都是伴君如伴虎,除非自己能永远把他降服住。
可是,自己能吗?
有那么一瞬间,茉喜又想跑了——趁着现在自己能吃能喝,肚子也还没有大到碍事,赶紧跑,跑晚了,说不准哪天就也被陈文德给毙了。
枪声还在接二连三地响。
陈文德换了一支手枪,专门瞄着人脑袋打,一打一开花。
打到后来,他乐不可支似的,自己笑出了声音,茉喜横了他一眼,发现他此刻竟是春风满面,脸上红扑扑的,脑门都见了汗。
“疯子。”
茉喜在心里想,“这是个疯子。”
茉喜乖乖地看陈文德一枪一个,打爆了所有俘虏的脑袋。
观众们有些意兴阑珊,因为满拟着能看到一场血流成河的大砍头。
不过不砍脑袋,枪毙也行,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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