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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小石铲挖掉野草,炽放在家里的一些不常用的小型武器被何小珺改成了家用厨具,有看起来像石斧的,被何小珺做了简易菜刀,把野草洗一洗砍碎,正好拿去喂鸡。
嘿咻一声站起来,腰酸背痛。
想起以前洛果大姐看到他种菜还说:“这些森林里到处都是,你干嘛还要在家费这精力?”
“可以大量地种啊,种多了,以后就可以不用跑远路,在家附近就能采摘到食物不是很好么?”
“真搞不懂你是懒还是勤快,就少跑这么几步路而已,至于这样天天花心思种草么?”
“但自己种的话,就可以想吃啥种啥,种啥吃啥…………”
“真是吃货!
和族长一个样!”
洛果大姐咯咯地笑,“还不如在家门口种些花,平时还能看看。”
这么一回想,何小珺自己偶尔也有点犹豫。
的确哦,在人类起源的地方,都是水草肥美,物资丰富,食物的来源并不缺乏。
种植的意义似乎在眼前看来并不大。
即使炽说还想迁移,短期内这个森林附近的食物也够他们生活很久。
但是在任何历史里,人类都是在安居之后逐渐学会了种植,肯定是有道理的!
何小珺看看自己的菜地,决定还是继续坚持下去。
住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里,无法避免的一点就是蚊虫很多。
尤其是屋后是大树,屋前种了菜,屋外还有一路花草。
都是虫子的乐园。
天气一热,虫子都从各种旮旯跑了出来。
何小珺住久了,对树上爬过的大虫子也有了免疫力,看着悠哉飞过去的虫子注意别让他们飞到菜粥里就行,不过偶尔也有一些不长眼跑到家里来的,何小珺的草鞋可起了作用!
穿着鞋就没有以前光着脚的顾虑,踩虫子毫无压力!
或者当着拖鞋拍也很不错!
踩扁的虫子正好丢给鸡加餐!
高蛋白呢!
但是也有种虫子,肯定是蚊子的祖先啊!
一叮就是起红红的痒痒包。
何小珺和炽在一起时,明显蚊子是欺软怕硬的,专拣细皮嫩肉的白斩鸡下手。
而且和以前的小蚊子不一样,这里的蚊虫个头也大,还有种尾巴翘翘身子黄黑相间的小虫,从皮肤上爬过去就是一道红红的疤痕,又痒又疼。
闲坐时就噼噼啪啪打蚊子,睡觉时还不断嗡嗡地干扰。
被骚扰得没办法,何小珺就把自己全裹在毯子里,但是没有现代的空调被轻薄,盖着毯子又热,炽就拿着
大树叶当扇子,扇着风哄吭吭唧唧的小妻子睡觉。
可是白天爬起来一看,脸上也被叮得好多小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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