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万物初醒,晨雾弥漫。
昏暗的当铺内,一盏油灯轻轻摇曳。
墨劫半躺在摇椅上,手中端详着一本鲜红如血的簿册。
不知心中在想些什么。
虽然手中的红色笔记绽放着一股微弱的莫名气息,但却并没有带给他心悸之感。
而封皮则有着四个纯墨色大字书写其中。
血族笔记。
这便是墨劫手中手中正在端详的笔记名字。
而这本笔记的主人毫无疑问,正是一旁已然变回人形神色略显紧张的拉克丝。
“安心,红蝠。”
注意到拉克丝此刻的神态,墨劫不用去窥心也能猜到个大概。
轻拍了拍拉克丝的纤手,语气温和宽慰道:“我不会抢故友的东西的。”
红蝠。
这是他和拉克丝初次相识,自己自作主张为其冠以的称谓或外号。
经过拉克丝半个时辰的阐述,他此刻也已然知晓拉克丝的大概故事。
可以说。
他和拉克丝便是人类口中的老乡,而且还是认识了足足三千余载岁月,今朝再次重逢的老相识了。
因为两人相见于三千年前。
那会正是自己尚未破壳而出之日,也是拉克丝尚未苏醒之时。
巧合的是。
他和拉克丝都在万丈深渊底,同在一处洞穴。
只不过他是在洞**孕育,拉克丝则在洞穴外的峭壁面沉睡着。
而当他破壳而出,神态茫然地走到洞边。
望着四周陡峭险峻的环境,拉克丝也随之苏醒从自己眼前略过。
就此结识。
这些都与自己脑海中的记忆基本吻合,在以前确实有只小狗般大小的红血蝙蝠和自己“玩耍”
过。
最初他是童心未泯。
刚出生时就如同一张干干净净,不染凡俗尘埃的白纸。
很多人类三岁孩童知道的东西都定然比他多。
因此对拉克丝这只红血蝙蝠的存在没有起丝毫的疑心,反而认为理应如此。
一场令人钦羡的世纪婚礼,她被邀请做伴娘。不料,伴娘变新娘,她秒变龙太太!龙御琛,帝国集团的总裁,强势霸道,不可一世。婚礼上为了报复出轨的未婚妻,他一时兴起把她拉到身边,高声宣布她为他的妻子,从此,宠她,护她,惯她!可他的小妻很不乖,一逃再逃,他终于怒了,把她禁固在怀中,冷声警告,我可以允许你做任何事情,除了离开我,再逃一次,打断你的腿。可我不想嫁给你!某女不甘心的叫。再说一遍试试!男人狠狠辗压而下,直到她欺负到求饶为止。...
怀孕两个月的时候,他突然毫无征兆的向她提出离婚。没有转圜的余地吗?她正在厨房给他做生日蛋糕,身上脸上都是可笑的面粉,他一贯轻佻的讥诮冷笑,坚定的摇头。若是我有了我们的孩子呢?她试探着望住他,仍是浅浅的微笑。我向来都有用安全措施,许欢颜。他烦躁的摆摆手,将离婚协议推在她面前。她签了字,依照他协议上所说,净身出门,所拥有的,不过是那肚中三个月的小生命。五年后,申综昊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再和许欢颜这样见面,她挽着别的男人的手,大腹便便的对他微笑点头后,就从他身边头也不回的走过...
父亲是我们镇上唯一的主事,也就是丧事的话事人,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我子承父业,从我记事起,每年七月十五的晚上,他都会打着一把纸伞,带上我走街串巷。镇上来了一个老道士,说我活不过十二岁,父亲为此差点把人家揍了,而在我十二岁那年,镇上接二连三的死人,巧合的是,他们都是三十三岁的男人...
出生的第二天把她抱走,她认了,谁让她是爹地的孩子,父债女还。 对她不是打就是骂,还到处抹黑她,也认了,谁让她是自己的阿姨呢。 将亲生女儿换去做了豪门千金她也认了,反正她有手有脚,自己能挣钱。 可素你丫的不能坏事做尽还赶尽杀绝吧。 怒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小敏一直都不是一个乖乖兔 重生后,抢回她的爸妈,抢回她的身份,再抢回属于她的男人。 哼,哼看你们谁还敢唧唧歪歪...
当创造了无数强者的时间系统附着到了一个没干劲的普通人身上时,系统的反应可能是这样的你这个没用的宿主还不快点加把劲你看看人家刚出生的小宝宝都会有几十万年的寿命再看看你我真是瞎了眼了才看上你这么个宿主。...
小妞你的妇科疾病很严重哦,在不诊治就嫁不出去了!嗨,卖红薯的大娘,给你治病,红薯就别收我钱了吧,退伍军医,玩转都市,美女校花,睡警察,战模特,掀起新的都市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