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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几年以后的事了。
林励从清华大学博士毕业,一手拿了博士学位,一手拿了结婚证。
这一年,他才二十六岁,是清华当年最年轻的博士。
和沈晓苏举办婚礼的时候,他邀请了几个研究室的同学。
同学对他和晓苏的故事不太清楚,在婚宴时,有个同学问林励:“这么漂亮的媳妇,你是怎么骗到手的?”
林励端着酒杯,唇角上扬,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幸福:“一包就骗到手了。”
同学愕然,追问:“没有豪宅名车,没有华衣香水,一包就骗到手了?是什么时候的事?这就能求婚成功?”
林励伸手搂着沈晓苏的腰,满含笑意地答:“幼儿园大班。
我给她一包,她就答应以后一定嫁给我。”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尤其是那几个三十出头尚未婚配的博士同学。
有个同学端着酒站起来,说:“林博士,我说真的,就你们这样儿的,活该幸福一辈子。”
——
大约在小学四年级还是五年级的时候,沈晓苏才知道“男朋友”
、“女朋友”
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当时,她手里正拿着林励带给她的牛奶,一边喝着,一边说:“别人都说我是你的女朋友。”
林励早就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非常平静地点头,答:“莫非你才知道?”
沈晓苏说:“是啊,我还以为‘男朋友’就是男生朋友的意思。”
“晓苏,”
林励拿出纸巾递给她,“你大班的时候就答应以后要嫁给我了,可不许反悔,再等十五年,最多十五年,我就和你结婚。”
当时,沈晓苏对“情侣”
、“恋爱”
、“结婚”
这几个词都没有什么概念,所以听到林励这样说的时候,问:“哦,结婚了你还给我买零食吗?”
“买!”
林励斩钉截铁地回答。
沈晓苏点点头,接过纸巾,擦了一下嘴,又继续喝牛奶去了。
所以说,女人喜欢听“买买买”
这样的字眼,是与生俱来的。
就这样,从年幼时开始,沈晓苏就开始享受到了来自男友林励的关爱。
上学帮她提书包,帮她带零食,每天陪她玩儿,每天重复这些事,林励也依然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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