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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时扯了下唇。
事实,沈时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别人请他吃饭。
临近冬至,夜幕降临得特别早。
等汤贝结束工作,整个天色都已经黯淡下来。
她看了看时间,还是五点一刻。
她脱掉了沾血的外套去找沈时,幸好今天她穿得多,外套里面还有一件马甲背心,多口袋的款式。
对,就是导演们最爱的那种小马甲。
一块走在东部医院外面的人行道,沈时临时接一个电话;汤贝等在旁边,隐隐听到了一声跟她同款的——“沈哥哥”
。
……呃?
季子珊?
隔着深冬入夜前微微刺骨的冷风,汤贝隐隐听出了沈时手机里的女音是谁。
是的,她见过季子珊,自然能听出季子珊的声音。
汤贝默默撇了下脸。
电话里,季子珊似乎也要请沈时吃饭,沈时出声回答:“不用了,子珊。
我已经有约了。”
有约了……汤贝下意识回味了沈时的话,已经内心骄傲地抬起了头;同时,转了转眼珠子。
请客吃饭这种事情呢,有时候并不看谁的面子大,也不看谁和谁更熟,完全只是看——谁先下手为强。
呵呵呵呵!
就读戏剧学院的关系,汤贝几乎天天混在帅哥美女堆里,见过的帅哥没有一个师,也有一个团了,导致对一般帅哥都产生了免疫。
不过眼前这个——不是一般的帅哥。
两三米是最佳目视距离,她病床到病房门口刚好是两三米的距离。
黑人护士小姐把帅哥医生带到便离开了。
病床上汤贝不要脸地撑坐起身子,方便端视这位为她提供中文服务的白大褂帅哥。
眼神,带着两分的热忱。
“嗨。”
她招了下手,主动表达友好。
白大褂帅哥朝她走了过来,看她的目光也带着份扫视,将她从头到受伤的脚大致地看了看,再将视线落回她的面庞。
“你是中国人?”
汤贝已经找了句开场白。
“嗯,我是。”
毋庸置疑的回答,说话声音很沉,普通话发音很准。
一双长腿来到了她的病床前。
“中国哪里人啊?”
她又问,双眼继续冒着光。
白大褂帅哥低了低头,望着她说:“S市。”
噢,S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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