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现在为了如何消费这百十块钱而伤脑筋,让林子轩颇为感慨,不过他不会表现出来。
“那当然啦,我是谁啊,以后赚钱的机会多得是,我去写小说,一个月写个几十部小说,咱们就发财了。”
林子轩夸张道。
“你就吹吧,你以为写小说是买冬储大白菜呢,一买几十颗。”
慕姗姗摇头道。
她没有告诉林子轩自己给《京城文学》打了电话。
在慕姗姗看来,林子轩有才华,只是小说是那么好写的,需要灵感,否则早就遍地都是作家了,她觉得这个时候只要鼓励林子轩就好了。
林子轩知道慕姗姗不相信,他也不想弄得惊世骇俗,要真一个月写几十部小说,估计会被抓起来切片研究吧。
他要循序渐进,慢慢的出名,这才符合正常人对事物的认知,符合客观规律。
两人虽然经常唱反调,但那只是增添生活的乐趣罢了,他们毫无疑问的在关心着对方。
商议完毕,他们开始逛商店。
这时候商店里的商品种类简单,服务员的态度不怎么好,爱理不理的,也不讲价。
在京城,想要买到好东西要到招待外国人的商店去,不过那里的东西太贵,需要购物券。
两个刚刚上班的年轻人根本消费不起,他们从各自的工资里总共凑出来90块钱,准备来一场疯狂的大采购。
最终满载而归。
包括给各自父母的衣服共计三件,慕致远的茶叶一包,林晓玲的裙子一件,林子轩的鞋子一双,慕姗姗给自己买了一个漂亮的头箍。
两人很兴奋,花自己的钱的确很爽。
他们把战利品挂在自行车的车把上,骑着车子在马路上穿行,高兴的哼唱着歌曲,一串串快乐的音符在风中飘荡。
把慕姗姗送回家,瓜分了战利品,林子轩返回家中。
在路上,他买了半只烤鸭和一瓶二锅头,这算是改善生活了,回到家里,把礼物一分,家里顿时快乐起来。
尤其是林晓玲,正是爱美的年纪,拿着新裙子不舍得松手,老哥老哥的叫得那个亲热。
林伯清和郑秀莲虽然埋怨儿子乱花钱,但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算是慕姗姗买给他们的,未来儿媳妇的礼物自然要收下,他们夸奖慕姗姗会持家,和埋怨林子轩乱花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就是不同的待遇啊!
晚上的时候,林伯清和林子轩爷俩喝了不少酒,看着儿子踏入社会,能养活自己,还有了对象,做父亲的就知足了。
林子轩有点愧疚,他毕竟是穿越来的,不过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融入了这个家庭。
他喝了杯酒,看着这个面积不大的房屋,有些微醺的父亲,在一边看电视的母亲和妹妹。
不管怎么说,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第二天醒来,太阳照常升起,林子轩照常上班,只是他感觉自己有些不一样了,或许是他对这个世界更为认同了。
与此同时,八月份的《京城文学》开始发行。
这份文学杂志主要面向的是京城的读者,也包括京城周边的省份。
不少读者惊奇的发现这一期杂志里有一篇叫做《顽主》的小说,就像是漆黑夜里的萤火虫,在一众说教型的小说里显得那样的鲜明出众。
苏晴是个懦弱的女人。这一点,在她第二次失去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就清楚的意识到了。结婚五年,她从来不敢奢望顾梓昊会对自己温柔以待,但是也从没想过这个男人会无情到连自己孩子都不在乎的地步。他吝啬给她爱情,却还要剥夺她的尊严,爱情对于顾梓昊来说一直都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在他为了自己的事业牺牲自己的婚姻时,他就已经对爱情了没有了期待。用他的话说,金钱权势,不同的女人,这些所谓成功男人追求的东西从来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唯一遗憾的不过是我不知会爱上你。...
修魔,并非为魔正名,而是告诉天下,何谓魔!持剑,并非以剑争锋,而是告知世人,何为剑!我剑,傲苍穹!我道,凌众生!三千大道,一剑独尊!我名白乐,太上剑尊!...
主要人物夏云熙,傅少弦夏云熙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丢了傅少弦。她本是夏家最受宠的三小姐,一夕巨变,被逼远走他乡。三年后,她携子归来,他依然是高高在上的傅家三少,而她早已不是千金小姐。本以为他们再无机会,他却依然对她如初!新婚之夜,他冷冰冰的掐着她的下巴说,云熙,我们离婚!...
五年前,她嫁给T城最为有名的商业巨子欧擎珩。婚礼的前一天,欧擎珩捏着她的下巴说道姚依依,你只是一个替身,只要扮演好欧家少夫人的角色就好,除了钱,其他的别妄想从我身上得到。她只是笑着,尽心的扮演着她的角色。她没有傻到去问欧擎珩为什么会娶她,因为答案她心知肚明。她不过是个替代品。两人各怀目的,一个为了旧爱,一...
穿越到古代的小山村,一睁眼,家徒四壁。爹娘老实,姐妹软弱,弟弟年幼。还有一帮子极品亲戚爱找茬。李欣表示鸭梨山大。还好她有现代智慧,种田经商,发家致富,一家人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今生,她冷然站在所有人面前,看着前世所有轻她,辱她,害她,恨她的人,薄凉的嘴角勾起你们接下来的人生只有两种,一种是死,另一种是生不如死!重生十四岁,傅锦兮嗜血归来,立誓绝不心慈,即使双手染尽鲜血也要将所有背弃她之人挫骨扬灰!她不再相信良人,也不再期许良媒,她傅锦兮重活一世,只为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