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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算是吧,我自小得了一种病,大夫叫它盲女症。”
“盲女症?”
程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病。
沈洵安坦然的很。
“只要是女子,不论容貌长相我都认不清,怎么说呢,简单点来形容,就好像你养了一群信鸽,你一眼看过去便知道它是鸽子,却认不得是哪只,毕竟在我们人眼里,鸽子都一个样。”
程桑懂了,“所以……我和莫四或者其他人,在你眼里也都是一样的?”
沈洵安点头。
“那,你是怎么认出来我的?”
程桑有注意到,刚刚莫四缠着他时,他远远看到她便过来了,显然是认出她来了。
“衣裳。”
沈洵安指了指她衣裳的样式和身上的首饰,俊脸上透着几分得意。
“你身上这些,都是我买的,自己买的东西,我当然认识。”
他只是分不清人,又不是瞎。
如果你养了一群鸽子,每一只都染成了不同的颜色,自然就分的清谁是谁了。
程桑低头看了自己一眼,不禁失笑,是她想岔了。
也对,人分不清,可以从穿着打扮上辨别。
也许不熟悉的外人会分不清楚,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哪有分不清的道理。
沈洵安嘴角翘的高高的,“我娘的很多首饰,也是我帮她买的,你难道没发现,我从来没有认错过我娘?”
程桑仔细回想了想,的确是这样。
不过,这人扬起的嘴角,怎么这么碍眼呢?
将低头弄皱的衣襟理顺,她忽然抬起头,似笑非笑,“义兄,那你再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
“我到底姓什么,刘桑还是沈桑还是程桑?”
沈洵安嘴边的笑僵住,顿时头大,俊脸都苦作了一团,“这……”
姓什么来着?
“沈桑吧。”
“确定?”
“确定,沈桑好,你进了我们沈家,就是我们沈家的人,当然跟我们一个姓。”
“义兄,你这是狡辩吧?记不得就说记不得,还找借口。”
“什么借口,这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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