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尽管藏羚羊拥有80公里的惊人时速,但它们面对速度不及它们的狼群时往往聚集成群,长而尖的羊角朝外,形成坚实可靠的保护阵,只有落单了藏羚羊才会选择奔逃。
这样的习性使得藏羚羊屡次在猎杀者接近时也不及时逃亡,结果就是让猎杀者三天时间收集到了90只藏羚羊的羊绒,据说三只藏羚羊的羊绒便能织就一件沙图什披肩,猎杀者这一票下来,相当于奔着三十辆中级车的业务量而去,做为第一桶金,应该足矣。
现在,猎杀者已经拥有三个大大的羊皮包袱,一个存羊肉,两个存羊绒。
大功告成之后,他朝着拉萨的方向而去。
饿了就将羊肉切成小片用分离器的光波煮孰食之,渴了就喝抽湿所得的少量蒸馏水。
为了保存这些蒸馏水,他还制作了一个粗糙的瓷壶。
那是他发现了一片粘土,虽然质量很一般,但经过分离器的加工,提取出来的粘土制作一个瓷壶已经足够了。
万能的分离器能使瓷土在1400摄氏度时玻璃化,而且由于粘土的纯度高,造出来的白瓷居然相当白净。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他找到一个小水源的情况下完成的,藏北无人区拥有众多的小湖泊,湛蓝美丽,清澈透亮,映照着天空的时候特别的美,但这美丽的湖泊却往往代表死亡,因为大部分的湖泊都是盐碱水。
对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来说盐碱水不可饮,但对于拥有分子分离器的幸福旅行者来说这是好消息,食盐轻而易举就能获取,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调味品,有了它,顿顿都是美餐。
一路往南,这些天,他时不时会猎杀一些野马、野驴、野牦牛,换着口味过日子。
他的方向并非径直往南,而是往东南,因为在地图上看到右面有一条国道,这个年代不知道这国道是否意味着有路的存在,但好歹也试一试。
他还真试对头了,那条国道便是沿着唐蕃古道所建,经过3天的跋涉,他终于看到了这条古道,意味着有可能看到人类,当然,接下来的好多天他都没能在这条道上看到人,真是太荒凉了。
有路就是好事,他再也不用时时拿着定位仪找方向,只要顺着这条古道,总有一天会走到拉萨的。
而据他每天40公里的脚程,再走一个星期就能到达古道上的一个城镇那曲。
在漫长的行程中,他终于碰到了一些藏民,可惜由于语言不通,无法交流。
在接近那曲的地方,他看到了去拉萨朝圣的牧民、成群的喇嘛和进出**的内地人。
喇嘛们走在公路上的时候,地上的绿草把他们的袈裟衬得异常鲜艳,远远看去就像一朵朵大鸡冠花,缠绕在手腕上的念珠在阳光下明暗闪烁,像是神秘的佛光。
那曲,从吐蕃王朝开始就是重要的交通要塞,旅行者本以为这里会是热闹非凡,不料除了镇中心的孝登寺以外,几乎没有任何像样的建筑,破旧的藏式房屋和一些帐篷零零散散地分布在色尼河北岸。
镇上卫生条件很差,到处是人畜粪便,混杂着飞扬的尘土,以及松枝和酥油燃烧的烟雾,构成藏北牧区特殊的一股味道。
到了集市上,旅行者开始找懂汉语的商贩,向他们寻问是否收购藏羚羊的羊绒,虽然他舍不得卖,但没有本钱寸步难行,多少是要卖掉一些的。
碰到汉语讲得好些的,他还多聊几句,问问时间,问问汇率。
旅行者生得高大、白净,服装奇异,神情自若,一看就不是普通人,那些商贩也乐意与他攀谈。
其中一个到**来收购皮货和藏药的晋商京腔十足,看上去颇有些语言天赋,自称为“唐宁”
的旅行者向他打听印度商人的行迹,因为他已经发现了,中国的商人不懂得藏羚羊绒的珍贵,可不能卖给这些人暴殄天物。
唐宁一句话让那晋商心如鹿撞:“因为印度克什米尔地区会把我收集藏羚羊羊绒作成沙图什披肩,一件披肩卖给法国和意大利的贵妇就值400英镑。”
400英镑约1480两银子,要知道,皇宫内务府采购的皮货中,最贵的一等海龙皮不过是一张50两(海龙即海獭),比起来那晋商来**采办的牦牛、羊皮之类的简直就是一文不值了。
圣人言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想活下去,只能选择做个祸害!这是一个看似平凡的少年,却被一只诡异的黑猫逼迫前行,蹬上巅峰的故事...
在魔都这样的大都市,美女无数,而现在最容易接触他们的,也只有外卖员。我就是这么一个外卖员,也因此,跟她们发生了很多的故事...
相恋七年的男友和闺蜜滚上床单,而她醉酒之下竟把男友最好的兄弟给睡了,吃干抹净后,逃之夭夭!为什么要逃?他是她的死对头,她不逃才怪?可惜,天不遂人愿,一纸婚约却再次将他们绑在了一起。秦晚捂着酸软不堪的腰看着缓缓而来的某人,咬牙切齿的说道顾景琛,我要离婚!先生儿子!某人说完再次扑上前去,他得好好振振夫纲!...
司涵晴穿越了,面对危机四伏的空空候府,爹死娘失踪,就连大哥也那么凑巧的咽气了。次哦,学霸模式正式开启,在忠心老管家的协助下,司涵晴努力让远江候府再达权力的顶端,顺便解决下终身大事。别以为姐的外表是男人就真的是男人,悄悄说句姐是穿着男人的衣服,内在还是很女人的。ps新文真的是需要呵护的,票子推荐,点击神马的真的不能少,卖个萌打个滚,亲们,都能给我吗?另,已经完结文薇薇的重生小日子豪门暖妻所以,放心跳坑,小高绝绝的不会tj。...
特种兵部队战士张山,穿越到一个战火纷飞的异界大陆,重生后所在的国家,被外敌入侵,被周边国家蚕食,其父也被入侵的敌军杀害,真是国家残破家庭破碎,张山发誓要保家卫国,要杀光所有入侵敌军,于是他13岁那年,参军入伍,刻苦习武,最后当上高级军官,带领军队征战沙场,热血豪爽,尽显男儿本事,且看他如何杀敌,如何报仇,如何运筹帷幄与军中派系斗争,最后他的命运又是如何?书中自有揭晓!...
五年前,我因为一张五十万的支票,毅然离开他。五年后,在医院的走廊上,我因为丈夫拒绝给钱救治孩子而将自己卖给他,他冷笑着反问,三十万?苏岚,你觉得你身上哪个地方值这个价?后来,真相浮出水面,是谁模糊了谁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