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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抓紧为自己寻个出路来,这辈子难道真要孤独终老不成?不行,她必须想办法解决掉这个男人。
她需要名分,需要荣华富贵来帮她维持容貌和体面,她要锦衣玉食,要呼奴唤婢,要当人上人,她怎么可以就此满足做一个二百两银子就被打发掉的、上不得台面的外室?
她忽然想到一种可能,如果……如果她有孕了呢?如果她有了男人的孩子,他一定不会对那孩子不管不顾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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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八节,明筝有些迎来送往的事要处理。
忙完外头的事,回到内园时已是午后,桃桃被抱到上院瞧老太君去了,厨上煮了腊八粥,瑗华心疼她午间没吃好,端了一碗送过来。
“侯爷用过不曾?”
尝了一小口,香甜味美,煮的豆子和米都是软糯的。
瑗华摇摇头:“侯爷午间没回来。”
“再去盛一钵来,我带去晖草堂,跟侯爷一块儿用。”
明筝对镜重新理了理头发,想一想,把头上那支翡翠镶百宝的华胜取下来,换了两枚坠流苏的珠子簪。
晖草堂在内园,离他们院落不远,踏着扫过雪的小径,不一会儿就到了。
瑗华没跟进去,在抱厦接过明筝解下来的皮毛大氅。
走入里间,陆筠眼睛盯着书卷,立在书阁前头,没回头,“来了?”
不用瞧也知来人是谁。
明筝把托盘放在桌案上,绕过来瞧他手里的书。
是本宋代词人的专册,他平时瞧兵书多,看唐诗宋词很少,她不免多瞧了两眼,“侯爷今儿兴致怎么这样好,看起这些书来?”
陆筠读完最后一阙,把书阖上放回书阁,转过脸来,“桃桃问我谁是东坡肉,我解释了,为免她往后问的更深,临时抱佛脚来补补功课。”
说得明筝笑起来,他虽是个武人,可这些诗文词赋还不见得能难得倒他。
多半有什么心烦的事,想借着看书静一静心。
“侯爷来吃碗粥,我尝过了,很是不错,特地给您带了些来。”
她携着他的手朝外走。
狭窄的书阁之间,空间逼仄的小道上,光线有些暗淡,陆筠还记得头回他带她来此,还是未成婚的时候,他把年少时写过她名字的那些书页指给她瞧,他把她推在身后的书架上吻她的嘴……
仿佛过去了许多年,记忆都变得那般渺远。
已经忘了那是何年何月,是冬天还是夏天。
但他记得她气息慌乱的红着脸的模样,记得她软软的靠在书架上,一开始还挣扎推拒,渐渐没了力气,他当时曾想过,如果他再恶劣一点……
他忍耐住,为着尊重她,为着不叫她害怕的逃得更远。
他忍耐了许多年……
如今何用忍,她已完完全全是他的了。
身后的人步子一顿,明筝察觉到,回过头来张口喊他,“侯……”
她被猛地推到身后的书架上。
他攥住她手腕扣在硬实的木格上。
几本零散的书从架子上落下来。
他一低头,就噙住她的唇。
“选这两枚簪,是为了给我看的么?”
他依稀赞过一回,说东珠比金玉更衬她,气质出尘,肌肤莹润,跟最上乘的珠子相得益彰。
赤金太俗,玉太冷,他喜欢她戴珠子,其实戴什么都成……怎么都好看,最后最后,也是要松散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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