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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珩十二岁那年便得了一种怪病,昏睡不醒,他的魂魄离了肉身,能够四处飘荡,禽兽畜牲能看到他,有些敏感的孩童大人也能感应到他,还有孤魂野鬼或山灵精怪也能与他交谈,渐渐地他就习惯了。
其他玩伴去学堂时,他也飘去旁听,还饶有兴味地跟着做了试卷,十五岁那年他飘去科举考场,随考生一同参加考试,分数与状元郎不相上下。
他高兴地飘荡回家,要跟家人说这好消息,却发现自己只是一缕幽魂,没办法传递消息给家人,他忽然觉得寂寞,虽说这自由自在的日子也无甚不好,但总归少了点什麽。
二十岁时,家人告诉他要为他娶亲了,他很惊讶,自己像一具活屍,动也不动,竟有人愿意来当活寡妇。
「是…是那青楼的姑娘,委屈珩儿了。
」
家人们都觉得对不起他,他觉得该对不起的是那位姑娘呀,以後她要天天侍候一个不会说话不会走路的夫君呢。
大婚之日,清珩看着壮丁将他身体搀扶起来,跟新娘拜堂,然後送入洞房,其他人一哄而散,新房里静悄悄的,清珩有些手足无措,这位姑娘,她会不会对他很失望呢?
岂料新娘自己一揭盖头,以手当扇,搧起风来:
「热死老娘了!
」
她拿起桌上茶壶,直接对着嘴,咕噜咕噜喝下几口,然後抱怨:
「成亲怎麽不给新娘吃饭喝水的呀!
」
清珩好奇地飘到她面前看她,新娘妆容十分艳丽,年岁似乎比他大了些许,就在这时,新娘子也走来他身躯边端详他,清珩有点紧张,不知她––
「噢吼,这公子长得可真俊!
」姑娘吆喝。
清珩一下脸热了,他虽然魂魄自由,但身体长年躺在床上,不知有多久没见外人,又有多久没被人夸赞,此时夸他的还是个女子,他结结巴巴地回道:
「姑娘也生得很俊––」
浑然忘了对方根本听不到他说话。
「你好啊,听说昏睡的人还是有听觉的,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做蜜丽,蜜是甜蜜的蜜,丽是美丽的丽,就像我本人一样又甜蜜又美丽,哈哈哈~这个是我在青楼的花名啦,不过用惯了觉得也挺好听的,你叫清珩对吧?」
清珩给她一顿介绍弄得更燥热了––原来魂魄也是会燥热的,她竟然说自己又甜蜜又美丽,她不害臊,他倒害臊了。
可这害臊中,又着实觉得她有些可爱,清珩对她道:
「我记住了,姑娘的名字是甜蜜美丽的蜜丽。
」
说完甜蜜美丽四字,清珩觉着脸都烫熟了。
他还没害羞完,那姑娘便七手八脚脱去喜服,露出里头白色中衣还不够,她把那也给脱了,只穿着小衣小裤,便上了床趴到他身体旁边。
清珩一看,瞠目结舌,这姑娘身段丰腴,胸前极其饱满,小衣挡不住两团硕大的白肉,从侧缘跑了一大半出来,几乎露出乳尖––
他赶忙遮住眼,慌张道: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
只听得那姑娘道:
「好无聊啊,你也不能陪我聊天。
」
清珩有些歉疚,他睁开双眼:
「对不住,我––」
话还没说完,那姑娘便窸窸窣窣解开了他的新郎服,清珩在旁羞涩地掩住魂体胸口,道:
「男女授受不亲––」
方才想起他已与这叫蜜丽的姑娘成亲,是要洞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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